2014年9月17日

故事

博物館做導覽的同事們,大多身兼數職。有建築師、教師、攝影師、考古學家、藝術史學者、畫家,甚至物理治療師。每人的專業背景不同,解說的方式與重點也互異。
要給自己的風格做個客觀的審定當然不容易。我總是盡力做好分內的事,並享受與來自世界各地不同國家的人的交流與溝通。有時,參觀者的回應能出乎意料地幫我看清、了解自己。
比方說前不久,一位美國婦女跟我說:「妳帶導覽的方式像一個作家,有起頭、中段,和結尾。」之後沒幾天,一個比利時的建築師在導覽之後頻頻跟我道謝,說:「妳真會說故事!」另一位來自黎巴嫩的建築史教授說:「妳解說建築時,有一份特別的情感與鑑別力。」
都是因為寫作的緣故吧?!我恍然大悟。確實,做導覽時,我非常重視如何開頭,如何結尾;會強調建築本身,以及建築師的個人軼事、他們的想法,甚至感受。
寫小說的人,不就是如此嗎?要細心敏感、注重細節,還得讓故事高潮迭起,具有可看性。小說裡的人物會隨著劇情發展,有自己的生命;但是作者總有一個中心思想、一個他想表達的意念。
上帝也是寫小說的。整本聖經就是祂對人類救贖的故事:有起頭(宇宙/人類的起源),中段(人類的背叛與墮落、耶穌的救贖),和結尾(新天新地的應許)。祂給了我們許多例子,讓我們看見人類遠離上帝之後的醜陋與罪惡。但是貫穿整個故事的主軸,卻是上帝對我們不離不棄的大愛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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